青海新聞網·江源新聞客戶端訊 5月12日,記者從青海省文化和旅游廳獲悉,為進一步規范旅游市場秩序,維護游客合法權益,營造安全平穩有序的旅游市場環境,全力推動旅游業高質量發展,青海多舉措進一步規范旅行社旅游包車(船)行為。
青海省文化和旅游廳要求全省各旅行社必須選用具有合法運營資質、符合安全要求的旅游車輛、觀光游船,簽訂規范的旅游包車合同,嚴格落實用車“五不租”制度和觀光游船“三不租”要求,不得引導外省籍旅游包車來青違規駐地運營。在租用旅游包車時,務必核查客運企業經營許可證、車輛道路運輸證、駕駛員從業資格證信息及車輛是否能夠填報有效包車客運標志牌,并按包車客運標志牌載明事項運行等情況,確保車輛資質合法合規及規范執行運輸任務。
全省各旅行社要將游客規范使用安全帶作為旅游安全全鏈條管理的重要環節,在游客行前說明中,對規范使用安全帶等注意事項作重點說明。導游在發車前應當提醒游客全程系好安全帶,并在行車途中特別是行經高速公路、危險路段時,監督提醒游客檢查、系好安全帶。在組織旅游團隊進行水上游覽觀光時,必須乘坐具備合法資質的游船,導游要做好提示提醒,確保游客規范穿戴救生衣。
同時,各旅行社要加強風險評估,合理安排行程,制定安全應急預案,做好全員安全教育培訓和交通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演練,明確并落實導游在旅游活動中的安全提示、警示和救援責任。旅游期間,密切關注氣象、交通、公安等部門發布的預警信息,一旦遭遇突發汛情、道路封閉等緊急情況,要采取有效措施應對,及時調整團隊旅游行程。
(來源:青海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