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聞網·江源新聞客戶端訊 近日,記者從“全面深化改革,推進高質量發展”系列新聞發布會平安青海建設專場了解到,全省司法行政部門充分履行指導調解工作的職能,通過健全完善矛盾糾紛多元預防化解機制,為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注入強勁動力。
在發揮人民調解作用方面,全力筑牢社會穩定“第一道防線”。組織體系持續優化,全省人民調解組織實現縣、鄉、村三級全覆蓋,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組織達413個,人民調解組織總數首次突破6000個;調解隊伍不斷壯大,調解員總數達25219名,其中專職調解員2862名。同時,信息化建設成果斐然,實現人民調解全流程信息化運作,讓群眾享受“數據跑路”帶來的便捷高效服務。近三年,全省各類人民調解組織累計調解矛盾糾紛7.3萬余件,調解成功率達99%,涉及金額22.6億余元。“拉面人”糾紛工作法、“六小”工作法被評為全國“楓橋式工作法”。
構建矛盾糾紛“大調解”格局。深入推進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協同發力,與法院、檢察院、公安、信訪等多部門建立對接機制,在婚姻家庭、醫療、交通等矛盾糾紛高發領域設立調解組織,充分發揮矛盾糾紛調解職能優勢,強化程序銜接和工作對接,著力構建“大調解”工作格局。近三年來,全省人民調解組織調解重點領域行業性專業性矛盾糾紛19051件,接受委托移送調解案件12213件。
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在縣級“一站式”矛盾糾紛調解中心全面建設基礎上,省司法廳牽頭整合“五大中心”資源力量,制定印發建設規范、服務流程及行動方案等,推動調解組織、法律服務人員等應駐盡駐,著力建設能辦事、辦成事的“中央處理器”。
(來源:青海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