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聞網·江源新聞客戶端訊 “截至目前,全省決定調整低保標準的地區已全面完成2025年城鄉低保標準調整工作。其中,城市低保平均標準從每人每月700元提高到739元,全省農村低保平均標準從每人每年5676元提高到5808元。”7月14日,青海省民政廳工作人員介紹。
今年2月,青海省民政廳聯合青海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青海省財政廳、青海省統計局及國家統計局青海調查總隊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青海省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確定調整工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建立青海省城鄉低保標準動態調整機制。
《意見》明確將低保標準調整權限下放市(州),由各市(州)民政、財政部門按照上年度城鎮(農村)居民人均消費支出數據的一定量化比例區分城鄉分別確定,其中,城市低保標準按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的30%至40%確定,農村低保標準按上年度農村居民人均消費支出的35%至45%確定。
統計數據顯示:截至6月底,青海省共有城鄉低保和特困供養對象37.05萬人,實施臨時救助4.18萬人次,累計支出救助資金12.55億元。
今年以來,青海省以健全完善分層分類社會救助體系為引領,明確基本生活救助、專項社會救助等相關政策措施,提升對剛性支出困難家庭的救助力度。同時,構建“一網一庫一平臺”智慧救助體系,積極推動社會救助信息化建設,升級改造青海省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信息平臺,通過整合民政、醫保、教育等多部門數據,構建起全方位監測預警體系。優化部省數據交換方式,實現跨部門信息共享,精準認定低收入人口,形成全省動態監測“一張網”。優化救助幫扶信息平臺功能,通過系統支撐和數據賦能,建立“分層管理、因需推送、分類救助、結果反饋”的閉環運行機制,打造“一戶(人)一條閉環救助鏈”。
今年上半年,青海省民政廳與鄉村振興、醫療保障、殘聯等部門累計交換數據40.61萬條,出具核對報告25.27萬份,開展部省核查、省域核查514人次,下發預警數據25231條,根據疑點數據核查新增救助對象1355人、退出127人。
(來源:西海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