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聞網·江源新聞客戶端訊 隨著旅游旺季到來,西寧市各個賓館、酒店、民宿等將迎來預訂高峰。為規范全市各類旅游住宿服務經營者價格行為,維護公平、公正、合法的市場環境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5月14日,西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等法律法規,發布關于規范西寧市旅游住宿行業價格行為的提醒告誡書,提醒全市各賓館、酒店、旅游住宿行業經營者加強價格自律,嚴禁利用不正當價格手段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擾亂市場價格秩序。
告誡書要求各賓館、酒店,旅游住宿行業經營者要加強價格自律,依法誠信經營,要遵循公平、合法和誠實信用原則,依照法律法規和市場規則,根據生產經營成本和市場供求狀況合理制定住宿價格,提供質價相符的住宿服務,嚴禁利用不正當價格手段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擾亂市場價格秩序;要規范明碼標價,履行價格承諾,要嚴格落實《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在經營場所前臺醒目位置明碼標價和第三方電商平臺明示房源相關價格信息,標明有償商品和有償服務價格,做到要素齊全、內容準確、標示醒目,價格變動應及時調整;要明確公示退房時間,不得以縮短住宿時間等方式變相提高客房價格;在第三方平臺發布的客房價格應真實可靠,且不能高于經營者在經營場所實地標注的價格;不得在電商平臺等渠道預訂房間訂單生效的情況下單方面毀約,擅自提高住宿價格或以各種理由拒絕游客入住;不得在消費者入住時臨時加價,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等相關規定,采取價格比較的,標明的被比較價格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嚴禁借旅游旺季之機捏造散布漲價信息,推動住宿業客房價格過快、過高上漲;嚴禁虛假標價、模糊標價、虛構原價、虛假折扣、模糊贈售、隱瞞價格附加條件;嚴禁采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住宿消費。
此外,自提醒告誡書發布之日起,各賓館、酒店經營者務必嚴格對照上述內容,認真開展自查自糾,進一步規范自身價格行為。全市市場監管部門將組織開展旅游市場酒店住宿行業價格行為檢查,對經提醒告誡后仍不整改或嚴重侵害游客權益的價格違法行為,一經發現,將依法從嚴從重處理。
(來源:西寧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