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聞網·江源新聞客戶端訊 (記者 崔永燾 報道)5月28日,青海省人大常委會召開新聞發布會,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雷霆、省婦聯副主席賀生杰出席發布會,通報《青海省家庭教育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對立法背景、核心內容及社會意義進行解讀。這標志著青海家庭教育工作邁入法治化、規范化新階段。
“這是青海省首部針對家庭教育的專項立法。”雷霆介紹,《條例》制定歷時近兩年,經過三次常委會審議、20余次調研座談,收集反饋意見300余條。立法過程充分融合上位法精神與地方實踐,將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家庭家教家風建設重要論述轉化為21項具體條款,同時銜接《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等7部法律法規,形成49條具有青海特色的制度體系。
據介紹,《條例》著力破解三大現實難題:針對城鄉資源不均,建立財政保障機制,要求將家庭教育經費納入財政預算;針對特殊家庭需求,對留守兒童、單親家庭等制定11項幫扶措施;針對教育理念偏差,明確家長需履行“十項教育指引”,禁止家庭暴力與性別歧視。
《條例》構建“黨委領導、政府主導、部門協作、社會參與”的四維工作機制。特別強化政府保障職能:要求建立覆蓋城鄉的家庭教育指導服務體系,2026年前實現縣級家庭教育指導中心全覆蓋;組建專業化人才隊伍,三年內完成1萬名家庭教育指導師培訓;設立專項基金,對特殊貢獻者給予表彰激勵。
“家校社協同是最大亮點。”賀生杰指出,《條例》創新建立“雙主體”協作機制:學校須將家庭教育納入教師考核,每學期開展不少于4次的家庭教育指導活動;政府要搭建家庭教育信息化平臺,整合200余家機構資源,打造“15分鐘家庭教育服務圈”。針對校園欺凌等熱點問題,明確學校需建立分級干預機制,聯動家長實施教育矯治。
《條例》融入民族地區治理智慧,在全國首創“雙意識”教育條款:要求監護人培養子女國家意識與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強化生態文明教育。針對青藏高原生態地位,增設“生態教養”專章,規定家長需引導未成年人踐行綠色發展理念,參與環保實踐活動。
“這部條例既是法治工程,也是民生工程。”雷霆強調,《條例》通過建立強制報告、信用激勵等8項制度,將家庭教育由“軟約束”轉為“硬要求”。隨著《條例》實施,青海家庭教育將開啟法治護航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