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聞網·江源新聞客戶端訊 “該重整案系全國首家上市公司與參股子公司協同重整的案件,是建設制造強國背景下通過司法途徑為我國鋼鐵制造業轉型發展貢獻力量的典型案件,為同類企業化解困境探索了可行性樣本,為破產審判工作貢獻了青海智慧。”這是西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的“西寧特鋼及關聯企業礦冶科技協同重整案”獲得2023年度“全國破產經典案例”提名獎時給出的權威評價。
培育破產典型案例是檢驗破產審判業務質效的重要標尺,也是提高隊伍專業化水平的有效途徑。“典型案例培育絕非簡單事后總結,而是將精品意識貫穿辦案始終的系統工程。”西寧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長黃存智說,我們在審理破產案件時牢固樹立精品案例意識,抓住優質案件機遇,把案件辦成精品案的同時,全程跟蹤,注重挖掘、編發與推選典型案例,實現從“好案件”到“好案例”的躍升。
2024年1月,西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報送的《變破為立、以破促興,全力助推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案例,經過激烈競演、專家評審等環節,從39個不同地區(單位),共55個案例中脫穎而出成功入選“2023年度西寧市營商環境改革創新十佳典型案例”。
“我們以審結的省投集團、華鑫水電等破產重整案為主要素材,提煉了案件辦理過程中服務保障經濟促發展、創新審理模式解難題、彰顯司法溫度重效益等主要做法,并就案件取得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會效果進行了闡述。”黃存智說。
西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的青海鹽湖鎂業有限公司、青海鹽湖海納化工有限公司重整案,經過重整,穩定近6000名職工就業,債權人、企業、職工的合法權益得到最大程度保護,企業困境得以化解,重整后的兩公司最終重獲新生,順利注入由中國五礦控股、青海省參股的中國鹽湖集團,市場競爭力和行業影響力得以進一步提升,使債權人能夠共享重整后企業發展紅利。
近年來,西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堅持能救則救、當退則退的原則,充分發揮“積極拯救”和“及時出清”功能,不斷完善經營主體退出及挽救機制,暢通規范經營主體退出渠道,著力維護優勝劣汰的市場環境,依法審理了一批破產類案件。對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債務包袱沉重、挽救無望的企業,引導其通過規范的破產清算程序清理債務退出市場;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具有發展前景的企業,積極引導其進行司法重整,以“放水養魚”“變債為股”等方式助力企業“重獲新生”。
(來源:青海日報)